关于新疆理工学院动火作业工作提示
日期:2022-01-20 16:21: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
关于新疆理工学院动火作业工作提示
各院(部)、党政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学校、师生及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大局持续平稳。现就学校动火作业工作提示如下:
一、坚决守牢校区内“不发生明火”的安全底线。各院(部)、党政部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等级动火审批制度。从事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为经过专业消防作业培训人员,落实动火现场监管制度。
二、盯紧“小火苗”演变大事故风险隐患。学校区域内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电、电瓶车室内充电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违规使用电焊机、占压天然气管、违规存储使用压力燃气设备等。
三、保持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持续开展消防通道障碍物清理,宣传消防通道使用管理常识,深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治理,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四、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态势不变。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易燃物储备室始终是火灾防范的重点部位。要认真开展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学生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各院(部)、党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分工,传到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工作环节严密、分工细密、衔接紧密,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长效机制。
附件:新疆理工学院动火申请表
新疆理工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保卫处代章)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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